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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作者: xiaobai 来源: 时间: 2023-09-07 23:12:06 阅读: 次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海上风

  风吹吧/请别为我牵挂/迟早会到达/流浪的重点啊

  即便此时错过/此时伶仃/继续走追着风不要停

  伪文案:

  人生那么短,纵然会有更好的,可有些遇见独一无二。

  人生那么长,纵然有些遇见独一无二,可还会有更好的。

  风一生都在漂泊,

  却从不惧怕流浪。

  因为它已知,

  自己会遇见更好的海洋。

  (一)

  四月份的名古屋依旧清冷如冬,这座城市安静得像是森林里的浣纱姑娘,蒙蒙烟雨时断时续,路面湿漉漉的,天空似打翻了水墨的素白纸张。

  我不喜欢毛雨天,湿冷能钻进人骨头里去,这种时候惯爱窝在拉面馆里和段至唯话家常,那日偶然聊到“阅人”,段大少一仰头,吹开了:

  “要说到阅人,不是跟你吹的,我真能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前跟着老爹去应酬,什么人没见过,这人啊,是忠是奸是善是恶,我打个照面就能摸透七分……”遂絮絮地说上了。

  段至唯这人是这样,少爷没点少爷样,放着祖上的产业不去经营,偏跑来日本开个拉面馆,一高兴了能就着烧酒说上一整天,谁都拦不住。

  我听得脑袋发晕,灌两口烧酒,就想起傅吟。

  “阅人”这个话题说起来和傅吟并没有什么关系,但人的记忆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它总是会在某个你无法预料的瞬间,将某些久远尘封的东西翻出来,而这些东西往往能杀得你措手不及。比如傅吟。

  我与傅吟的遇见,或者说,我的初恋,着实是一个挺悲伤的故事,如同尚未绽开的花苞,夭折于世事无可奈何的洪流。

  而没有好结局的故事,我向来不愿意多想,加上耳边还有段至唯的喋喋不休,我掐断思绪,抚着额头:“你说的,是阅女无数吧?”

  他一愣,上下打量我:“是这样,你脑子什么时候变灵光了”

  我顺手抄起桌上的湿纸巾朝他脑门上砸过去,嘲笑:“在我面前吹阅人无数,你胆儿也真够大的,姐当年环游世界的时候你还在你妈怀里喝奶呢吧。”

  他脑袋一侧躲开了,笑骂道:“我呸,还环游世界呢,你不就是个流浪歌手嘛,要钱没钱要艺没艺的,要不是我收留你你早就横尸街头了。”

  “收留了我”是他无数次用来嘲笑我的一个事实,这种时候我通常不会反驳,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嘛,于是我明智地没有接话,沉默了一秒后,以迅猛之势将手里的筷子砸向他。当然他再次灵活地躲开了,但筷子上的汤水溅了他一脸。

  他一抹脸,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喂我说,对着我这样一张俊脸你怎么就能忍心下手呢?你不是阅人无数眼光一流吗,怎么就看不到我半点好呢?本少爷要钱有钱要颜有颜,还温柔贴心至死不渝,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第二个了,我就不信你还遇见过更好的!”

  我拿酒的手顿了顿,喝了一口,没说话。

  他看着我:“妈的,不会真有吧……”正想问下去,却来了客人,他只好迎上去接待。

  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那碗拉面吃完了,他给我倒了半杯烧酒,我一饮而尽,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奈良呆过两个月,那地儿可有意思,到处都是鹿……”

  (二)

  大学毕业后,我像风一样在北欧游荡了一年,后来想看

  富士山

  ,于是揣着最后一点钱漂洋过海,到日本时身上统共只剩十欧元,连小旅店都住不起,只好睡在公园的长椅上。

  我没有扩声器,只能抱着一把吉他在街边唱,好歹赚点伙食费。后来游荡到奈良公园,我喜欢那里的鹿群,重要的是,那里有种饼干特别便宜,这个发现让我相当惊喜,于是坚决地在那里扎了根。

  那天早上我醒得很早,天际慵懒地散着微光,公园里很清静,唯一不太和谐的,只有坐在我旁边那张长椅上的人,白衬衫,黑头发,正吃着早餐,侧面在晨曦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剪影。

  这个时间连鹿群都还没醒,这人就已经开饭了,想想真是莫名诡异。

  但平心而论,那真是个像极了傅吟的剪影,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可我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这么些年过去了,不该想的,我不会让自己再想。

  咕咚咕咚把最后的半瓶水喝了,我抱起吉他唱了首《BrightMorningStar》,算是开嗓,一遍又一遍,天渐渐亮起来,鹿群开始有了动静,那个吃早餐的人也吃完了,靠在椅背上安静地看着天际线。

  看到有鹿渐渐接近我时,我还挺得意,以为自己的

  天籁之声

  连小鹿都打动了,遂更加放开了嗓子唱,唱得还挺投入,以至于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被鹿群包围了。

  我流浪这几年,胆子早就练肥了,可此时依旧有些慌。这里的鹿都是野生的,指不定饿慌了就来咬人,此时唯一的庆幸是鹿是食草动物,这样我至少不会葬身鹿群。但情况还是不太妙,放眼望去鹿头涌动,我的长椅都快失守了。

  余光中瞥见那人站在长椅上看着鹿群中的我,仿佛在笑,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以一个利落矫健的动作起跳,我只觉得半空中黑影一闪,他便险险落在我的长椅上,一手抓起我的背包,一手拉着我,钻着空隙就跑。

  他的动作又轻又快,面容只是一瞬而过,可我还是看清了他的脸。

  真是五雷轰顶。

  那张好看得一如既往的脸,只有五官轮廓较三年前更加深刻。

  或许是感受到我的停滞与迟疑,他回头对我喊:“你放心好了,我叫傅吟,不是人贩子!”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我当然知道他叫傅吟。

  相遇就是这么玄妙,世界那么大,两个人那么渺小,却还能在大地上的某一个角落遇见对方,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我曾以为我和傅吟的缘分仅止于两年的同窗情谊,最大胆的肖想也不过是毕业后在他工作的地方工作,以同事与师妹的身份存在着。但我贫乏的外语天赋最终没能令我成为一名翻译官,于是肖想终究只停留在肖想。

  我没想到自己能再次遇见他,在这样的地点,以这样的方式,虽然我猜想他不会记得我。

  他跑得不是很快,大概是为了照顾我,我看着他的后脑勺,黑发柔软又漂亮,发觉自己已经好几年未曾这样心如擂鼓,心里思索着等会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怎样给他留一个好印象。

  无意间回头,赫然发现有胆大的成年鹿竟然追在我们身后,最近的都快咬到我裙摆了,吓得我扭头就冲他喊:“你跑快点儿,鹿都快咬着我屁股了!”

  他似乎是愣了愣,回头看了一眼,也对我喊:“你穿着裙子,跑得快吗?”

  我三两下撩起裙摆攥在手里,露出里面的七分牛仔裤,冲他喊:“妥妥的!”

  他大笑起来,加快了速度,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我紧紧攥着手心的裙摆,像是要抓住这些年好不容易攒积来的勇气。

  云层静悄悄地裂开一条缝,金色的日光悠然飘下,打了个转,柔软地铺在他的白衬衫上,像某个不知名的梦境。

  (三)

  “所以呢?再遇初恋救你于鹿群中,你是以身相许,还是以身相许?”段至唯把煮好的面条捞出来,嘴里咬着棒棒糖。

  我说:“你嘴里那个是巧克力味的?还有没有多的,我要酸奶味。”顺手拿起他放在桌上的钱包端详。

  他居然真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酸奶棒棒糖,继续问:“然后呢,你们是不是就终成眷属,一起浪迹天涯了?结果后来你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只是放不下心里的执念,所以最终选择不告而别,一个人四处流浪。”

  我打量他:“言情文学界少了你这种人才真是可惜。”又唏嘘地叹口气,“哪能呢,他的理想型是长发及腰的气质女孩,要饱读诗书,还要安静贤惠,我除了有快及腰的长发,其他的八竿子打不着。”

  他说:“你还是短头发好看点。”

  我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大学的时候是短发?”

  他愣了愣,然后说:“不然你怎么叹气呢。”

  我想想也对,于是又叹了口气。

  他陪我一起沉默了会儿,又问:“说真的,好不容易再遇见他,你怎么不一诉衷肠呢?这么好的机会,你就应该不要羞涩冲上去扑倒啊,不是天天跟我叫板你胆子大么?”

  “算我求你段至唯,语文不及格就别用四字词语,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撕开糖果纸,拿在手里看了半天,又说,“他订婚了。”

  段至唯张了张嘴,愣是没能扯出一句话来。

  倒是我反过来安慰他:“没事,我这人特看得开,人生在世,谁没个初恋吗,痛一痛就过去了,没看过有部电影叫《初恋这件小事》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我这儿就什么都没了。”我妈说得没错,我真是个心灵强大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他挠着头打哈哈:“是这道理,是这道理。”

  然后我就打算去买今天的鲜奶,走出门口几步,突然发现不对,于是又折回去,途中顺口问段至唯:“对了,你的理想型是什么样的?”

  他含着棒棒糖口齿不清地说:“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我沉默了两秒,看了看手中的男士钱包,转身哼着“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愉快地走了。

  而关于初恋的话题,就在那时告一段落,我们再也没提起,忙着或是闲着,日子一眨眼就过去。寒冷渐渐消融,拉面馆前的樱花树纷纷开了花,大簇小簇地拥在一起,似翩然雪海,晃花了游人的眼。

  我到店里的时候,段至唯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等我吃完两碗拉面喝完一甁米烧酒,他还在找,我撑着脑袋打量他半天:“我说……”

  他正趴在地下瞅沙发底,头也不抬地打断我:“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我说:“其实……”

  他又打断我:“别闹,我这找钱包呢,正经事儿。”

  我顿了顿,“可是……”

  他有些不耐烦了,大概是心急,烦躁地抹抹额头上的汗:“岑然,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儿?”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半晌,耸耸肩,顺从地保持了沉默。

  他复又转身继续翻箱倒柜,我百无聊赖地数着他酒柜上的烧酒,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放弃了,一脸如丧考批的样子走到我面前,问:“你刚刚想说什么?”

  我正欲回答,门口处的风铃响起来,有客人推开门进来了,料峭的春风趁虚而入。段至唯用日语说了句“欢迎光临”,我裹了裹身上的针织衫,没有回头,但可以想象此刻清风卷地,花瓣扬起如初春小雪,客人踏着早春的阳光漫步而来,衣襟处染上似有若无的花香。

  客人走到柜台前,就站在我身边,用英语点了一碗拉面。地道的伦敦腔,让人想起十九世纪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

  段至唯就开始捣鼓拉面,抬头又想和我说话,我抢在他之前开了口,用的是十万年没讲过的日语:“请保持沉默。”

  他大概是也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日语震慑住了,竟然真的没说话,我狠狠地深呼吸两次,以最镇静的语气用日语问他:“旁边那位客人,是不是比我高一个头,穿着白衬衫,左手无名指戴着银色戒指,长得特别帅?”

  回答的我却是那位男客人,说的竟然也是日文:“原来在你眼里,我长得特别帅?”

  我心中“咯噔”一声,僵了半晌,终于机械地扭过头去,看见那张英俊的脸,讶异还未来得及褪去,嘴角已经扬起笑容。

  他对我说:“岑然,好久不见。”

  (四)

  人生是最变幻莫测的风暴,任你聪明绝顶或武功盖世,却连它的影子也摸不到。不记得是在哪里听到过这句话,从前很不以为然,如今才发现是真理。

  我有些寂寥地喝着烧酒,看着窗外的樱花,良久,回过头来看着段至唯和傅吟正挽着袖子喝酒划拳,陡然觉得人生这个东西,它真是比相遇还要玄妙。

  又回想起自己十分钟前做的蠢事,觉得此生的脸都丢尽了。那一刻真的是慌,日语就那么脱口而出,连这样显而易见的事都忘了——他是那么优秀的翻译官,怎么可能不会说日语?

  指不定又要被段至唯嘲笑。

  无所事事间打量起傅吟,他比起三年前在奈良变化并不大,依旧是白衬衫,英俊的脸,气质出落得更加沉稳,唯有在划拳的时候流露出一丝当年的气息,孩子气的,顽劣的,飞扬的,很容易令人想起那些久远又年轻的时光。

  我突然站起身来,弄出的声响有点大,他们两个都看向我,我说:“我出去买个泡芙。”

  一路上走去,春光正好,微风不噪。

  我买泡芙这种奢侈品,与傅吟其实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想念他的时候我比较习惯就着牛奶吃泡芙,于是大学时不可避免地每晚吃夜宵,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下来,至少添了五斤肉。

  自他毕业离开学校以后,我已经有很多年没买过泡芙,大约有点既然不见何必挂念的意思,但主要是因为没钱。

  可今天不一样。

  思绪不可阻挡地,渐渐飘远。

  其实我和傅吟之间的事,它甚至不能被称为一件事,因为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的念想,与傅吟不相干,我与他之间可以用来怀念的,不过是那三两块的时光碎片。

  我去我们院校报道的第一天,就已经听闻傅吟的名字。

  那时我正在去往宿舍的迷路途中,迎面走来一大群师姐,叽叽喳喳很热闹,“傅吟”这个名字就这样飘进我的耳中。后来从同学那里听到更多他的信息,大三,篮球校队中锋,乐队的首席大提琴手,外语系的风早翔太……每个女生都有当私生饭的潜质,只要想知道,没有什么打听不出来,包括他的理想型。

  于是几乎整个外语系的女孩们皆是长发飘飘,我们系的大楼成为院校里男生们最向往的地方。

  开学不久后,系里举办了一次迎新晚会,我在去的路上成功迷失方向,踌躇半天截住了几个路人:“请问B座怎么走?”

  其中一个男生问:“外语系的?”

  我点点头。

  立刻就有人笑了:“哟,我以为咱们系已经被黑沼大军占领了,原来还有幸存的。”

  我妈当年是奉子成婚,年纪轻轻就生下我,吃了不少苦,因此一直很紧张我早恋,高三时狠狠心,把我留了十几年的长发咔嚓剪了大半,高考后长了一个暑假也没长回来多少,头发堪堪盖住耳朵,显得很幼齿。

  我摸着头只会傻笑。

  他们之中有个穿白衬衫的高个子,生得英俊,笑起来露出雪白的牙:“我们也是外语系的,一起走吧。”很阳光爽朗的样子,我确信我是第一次见他,但脑海里就这么蹦出个声音,悄悄说,嗨,风早翔太。

  他们嘻嘻哈哈地往前走了,还能隐约听见说话声。

  “短头发原来也很可爱嘛。”

  “是啊是啊,有点栗山未来的感觉。”

  他走在最后,闻言一巴掌往前面两个脑袋招呼过去,然后回头对我歉意地笑笑:“别介意,他们没有恶意。”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没事,那是在夸我呢。”

  这就是我们那天唯一的对话,之后的聚会我已经记不大清,但某粒种子无疑就是在那时种下的,它趁我不经意时钻进心里,在尚未被察觉的时刻,已经开始悄悄发芽。

  而待我有所察觉时,种子已经开成一朵巨大的、雪白的花。我长达两年的暗恋就是这样开始的,两年之后傅吟毕业离开学校,我的这场暗恋也就这样无疾而终。

  作为一个暗恋者来说,我是很合格的,期间与他的交集仅止于系里办的活动,大多是我在暗处默默看着他,唯有一次鼓起勇气,在他生日那天送出了一只精心挑选很久的书签,但无疑被掩埋在他堆成小山的礼物中。我从未对他的回应有半点希望,但数周后的某一天,我竟然收到一支钢笔。

  我不敢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傅吟的回礼,可人一旦燃起希望,往往就会失去理智。

  我开始无数次想象着他或许会注意到那只书签,珍惜地夹在他常翻的那本《伊豆的**》里,漂亮修长的手指拂过页面。

  但现实是我从没有在他那里看到我的书签,也没有人冒出来对我说那支钢笔他送的,从此我的执念中又增添了一样。他到底有没有注意到那只书签?他喜欢吗?他会在翻开《伊豆的**》的时候想起送出书签的人吗?那支钢笔是他送的吗?

  我自小梦想着做一名流浪歌手,面上看起来开朗,但骨子里其实很怯懦,那些问题我一个也没能问出口。他离开三年后,当已经变得勇敢的我再次奇迹般地在日本遇见他,想问的那么多,却偏偏把关于书签的忘了。

  天意就是这样弄人,或许今天是我最后的机会,又或许我这辈子都无法知道答案。

  把我从回忆中拉出来的是泡芙妹妹的温柔声音,我毫无愧色地用段至唯的钱包付了钱,对她说了声谢谢。

  回忆这种东西越品越涩,若是不及时打住,只会让人倒退回从前,但我这些年那么努力地往前走,不想功亏一篑。

  走出泡芙店没几步,泡芙妹妹追上来对我说:“小姐,您掉了东西。”大概是付钱的时候从钱包里掉了出来。

  我接过那东西,定眼看了足足有十秒,才把它放回钱包里,又对她说了声谢谢。

  走出好远一段路,突然停下来,觉得眼睛有些痒,就揉了揉:“段至唯,我**的。”

  (五)

  回来时正巧遇上段至唯从店里出来,他愣了愣,说:“你们好好聊聊,我出去转一转。”

  我的脚步有一瞬间的迟疑,然而最终走进店里。

  店内很安静,鸟鸣从很遥远的地方飘进来,轻风穿堂过,锅里的拉面冒着热气。傅吟一人坐着,修长漂亮的手执着筷子,却没有吃拉面,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使劲深呼吸两秒,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

  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他已经笑着开口:“他就是你的那个未婚夫?好眼光。”

  我愣了足足有五秒,才反应过来是有“未婚夫”这么一回事。

  三年前在奈良,他问我:“你一个女孩子,就这么孤零零地在外面游荡?”

  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目光从他的戒指上拉回来,仓促地笑了笑:“跟未婚夫闹矛盾,赌气离家出走了。”像是怕谎言不足信,又添了句,“结了婚就不自由了。”

  他愣了愣,笑着说:“这样啊。”静了一会儿,又说,“我也差不多,家里催着订了婚,可还是想趁着最后溜出来走走。”

  现在想想,也是挺无法理解自己当时的想法,知道他或许根本不记得自己,可还是固执地维护着自己最后一点尊严。

  我笑了笑:“跟他早吹了,那是段至唯,我朋友。”

  他一愣:“抱歉。”

  我摇摇头。

  静了一会儿,他又说:“那时候你走了,怎么也不跟我打声招呼?”

  我倒是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

  三年前我跟他在奈良待了两个月,四处游荡,日日都在疯玩,那真是段好时光,好得让我都不舍得让它继续下去,因为好景不会长。可心里再怎么舍不得,也终究得放下,他已经订了婚,在他眼里,我也已经订了婚,有些事情便再也无法诉说,有些心情便再也不能吐露。既然如此,不如早点分道扬镳。

  不然我怕自己会失去离开的勇气。

  但这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于是我只好跟他开玩笑:“你也不是不知道,那时我穷得响叮当,都靠你掏腰包,日子一长,也不好继续麻烦你,但你这人吧就是太热心,我要走你肯定得拦,所以只好不告而别了。”

  他看着我,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笑了笑,我就问他缘由。他说:“还记得那时你被鹿群追吗?”

  我点点头,这哪能忘,我们跑了老久才甩掉它们,魂魄都飞到九霄云外了。

  他说:“一直没告诉你,你那背包里装的饼干,是给鹿吃的。”顿了顿,“鹿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人相视很久,然后同时笑出声。我笑得很厉害,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

  我怎么这么傻呢。

  笑了很久才缓过来,一时间又是安静。傅吟低头用筷子挑起一根拉面,却并不吃,缓缓地说:“你走了之后,我找了你很久也找不到,最后还是回国了。”又笑了笑,“没了你,日本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其实笑得已经有些累,但还是一直笑,用尽力气将嘴角勾着,舌尖苦如黄连。

  他静了会儿,又说:

  “岑然,我结婚了,两年前,在意大利。”

  (六)

  那一刻的心情,我不知道怎样去描述。

  其实这实在是预料之中的事,我无数次想过他总有一天会结婚,又无数次告诉自己,这是多么正常的事。可人类就是这样,没到最后一刻,嘴上说得再绝对,心中终究留有一丝余地,直到当它真正发生了,你才终于能认命地承认,有什么东西,已经永远失去了。

  我笑着说:“啊,恭喜恭喜,新娘子一定很漂亮吧。”

  他看着我,也慢慢地笑了笑:“嗯。”

  我翻遍全身的口袋,最后只摸出来一根棒棒糖,是我不喜欢的草莓味,但还是撕开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话说回来,你怎么会来日本?”

  “工作上的事,”他喝了一口面汤,用筷子慢慢搅动,“也想过你会不会还在日本,没想到真的在,你在这里定下来了?”

  我欣赏着他英挺漂亮的侧面,心里估摸着这大概是最后几眼了,笑笑说:“哪能呢,就在朋友这儿寄住几天,明天一大早就要走了。”

  “去哪里?”

  “不知道,看心情吧,”我把棒棒糖咬得咔嚓咔嚓响,“我们流浪歌手就是这么随性。你呢,在日本待几天?”

  他说:“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愣住,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

  “工作时都在酒店吃饭,都是西餐,想在走之前再吃一顿地道的日本料理,”他笑了笑,“没想到还能遇见你,真好。”

  我说:“这叫缘分,懂吧?三点的飞机,那你得赶早了,这里离机场挺远的。”

  他点点头,站起来买了单,身子已经转向门口,却又突然顿住,低头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这个,还给你。”

  照片上的女孩还很年轻,短短的头发,穿着白裙子,站在我们学校的大门,比着剪刀手笑得无限灿烂。

  我低头看了一会儿,没有抬头,说:“这是开学那天妈妈帮我照的,后来被风吹走了,没想到……”

  没想到在他那里。

  他的声音在我头顶上轻轻响起,“我在草丛里捡到的,想着遇到了失主就还回去,可是后来真的遇到你,却不想还回去了。”顿了顿,又说,“你短头发是挺可爱的,像栗山未来。”

  我看着那张照片,很久很久,要用尽所有力气才能压抑住颤抖,说:“我一直以为,你根本不认识我。”

  他似乎笑了:“岑然,整个外语系都认识你,迎新晚会那晚你喝醉了,抱着麦克风说你要当流浪歌手,最好是在日本,能一年年看着樱花花开花落。”

  “我是挺喜欢樱花的。”我笑了笑,扭头看着窗外的满树繁花,寂静中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颤,“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心里不是不怨的。

  为什么?为什么不出声,为什么保持沉默,整整两年的时光,明明,明明曾经是有机会的啊……

  他沉默了很久,长长呼了口气,“岑然,你太好了。”

  我回过头去看他。

  “你是个勇敢的女孩,那么自由,那么无拘无束,你说自己想要当流浪歌手,心里满满的都是梦,而我,”他笑了笑,“我的人生是已经被规划好的,毕业后去英国读硕士,读完之后就做一名翻译官,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孩订婚,然后结婚生子……一辈子就这样过去,四平八稳,无风无浪。而你像一阵风,我追不上你。”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也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力地呼吸,心里想着小日本的空气怎么这么稀薄呢。

  “三年前,我本想着那就当做结婚前的最后一次任性,偷偷溜来日本,没想到真的遇见你。可我不敢上去打招呼,怕你根本不认识我,开始几天只能在附近偷偷看着你。那天早上终于有机会说上话,可你说你已经订婚了。”

  他笑了笑,很温柔爽朗的声音,一瞬间又令人想起大学时代的风早翔太。

  “这张照片当时忘了还给你,幸好还有机会。”

  他的脚步又轻又稳地从我身边踏过,空气里浮荡着似有若无的花香,是樱花?

  听到身后门口处传来段至唯有些惊讶的声音:“我这才转了两圈回来,怎么就走了,不多聊聊?”

  “下午三点的飞机,得赶早。”能听出他笑了笑,“我走了,再见。”

  也不知是对谁说。

  我盯着窗外正午的太阳,良久,揉了揉湿润的眼角。

  原来是这样。

  (七)

  第二天清晨,我起了个大早,背着吉他,口袋里揣着身上所有家当,下楼前将段至唯的钱包拿在手里看了良久,从里面拿出那只久远泛黄的书签。它被保存得很好,背面用钢笔写着的“生日快乐”四个字还很清晰,落款日期是七年前。

  我最后看它一眼,将它放回钱包里,轻轻放在桌上。

  从前的物件,从前的时光,就让它留在最初的模样,我无权更改。

  蹑手蹑脚地下楼,却赫然发现门边站着段至唯,倚在门框上,长身玉立的模样。

  我愣了愣,打了个招呼:“哟,起那么早啊。”

  天尚未亮起来,朦胧中他仿佛笑了笑:“女孩子家的,好不容易安定几年,又要继续漂泊吗?”

  我也笑了:“你不是总说我是风一样的女子吗,再说,我可是流浪歌手啊。”

  “疯女人,”他笑骂一句,又沉默下来,为我拉开门,“这次要去哪里?”

  我三两步跨到门外,在清爽的空气中伸了个懒腰:“不知道,一路走一路看吧,这世界那么大,还怕没地方去不成。”

  他在我身后说:“一路平安。”

  我轻快地往前跳了两步,说:“段至唯,你要过得好好的。”又冲他挥挥手,“再见啦。”

  “再见啦。”

  我走出几步,他突然叫我的名字:“岑然。”

  我回头看他。

  他说:“那支钢笔,是我送你的。”

  我对他笑笑:“我知道。”

  我知道,我都知道。

  我知道你是很好很好的,知道你的为人,明白你的心意。

  但我知道你会遇见更好的,我也会。

  回过身去,我继续往前走,前方的城市还在安睡,金色的光一点一点从地平线下溢出来,将天边的云朵映得熠熠生辉,天空高旷得令人豁然开朗,宛如这广阔的世界。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或许游游荡荡,也再找不到容身之处,但没关系。

  反正我也从来不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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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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