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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的自传

作者: xiaobai 来源: 时间: 2023-05-25 08:28:43 阅读: 次

一个普通人的自传

很久以前我就想把自己所有的故事写下来,但是留给自己看挺没意思的,可能还是因为年轻吧,还是想让其他的普通人看看我这个普通人和你不一样的普通生活

1996年的最后一天,大雪,一个男人脸上带着一抹笑意的骑着自行车,抬头看着正在下雪的天空,许久没有着落的名字也有了—瑞。

随着哭声,我出来了,面对这个世界的一切事物我是恐慌的,“两只爪子抓来抓去的” 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他们是在一家饭店认识的,不是你们想的在餐厅搭讪,那样太浪漫。他们俩一个是服务员,一个是后厨的学徒。一个四川人,一个山东人。巧的是,两个人名字都有一个江,莫名的凑在了一起,一相处便是几年。突然有一天,女人怀孕了,男人说,结婚吧,于是就有了我,也就是前面说的“两只爪子抓来抓去”的小怪物。

有了孩子生活变得更加节俭了,吃的用的都要先给孩子,住的地方孩子还小,挤一挤还是能睡下的。于是我在那家饭店的三楼,也就是提供的员工宿舍,长到一岁半。

男人十几岁就来这座城市了,兜里揣着三十块钱在车站睡了三天。如今他的孩子一岁半了,他拿着他这些年所有的积蓄,租了一间东五环的小院子。他觉得,至少,孩子需要一个能翻身的床,一个能跑来跑去的地方。想着我需要人照顾,而且男人的父亲也想多跟孙子相处,于是小院子,两间住人的屋子,一间是男人女人和孩子,另一间是男人的父母。

男人的母亲有些糊涂,说话说不清,总是自言自语。那是在生男人妹妹的时候发高烧,被村里的赤脚医生耽搁的,把脑袋烧坏了。

女人总是和男人的父亲因为孩子的事争执,比如给孩子洗澡的问题,比如让孩子吃东西的问题。

男人的父亲脾气很倔,可对这孩子总是慈眉善目的,据说老人家的父亲当年是开医馆的,大爷是开武馆的。让年幼的他选一样,是学医还是从武。老人家从小就倔,也难怪,一大家子人,就他这么一个男孩。于是他就剑走偏锋,去学了算命。可惜啊,这个世界无论哪个时代都不差糟糕的意料之外。这曾很富足的家庭,因为那十年,因为他算命,因为医生,因为田地,所剩的没什么了。可他从小念的私塾让他从不低头,他参军,见过残酷,曾在山上发现了一个山洞的日军军靴,但全部只有左脚。 他跟我说,那是当初打仗的时候怕被我军发现利用,另一只脚的靴子在别的山洞,找不到咯。

这一个倔老头,怎么能向自己的儿媳妥协,我的孙子,我自己管,我走过的路,我经历的事………

“爸,您别跟她这老娘们一般见识,消消气,您看,我给您带桃酥回来了。”男人突然进屋打断了老爷子的思绪。

老人沉吟片刻

“哼,拿出一半,带过去,养孩子不容易,我是知道的。”

“这么说,您是不生气了啊哈哈哈”男人嬉皮笑脸的说着,老爷子啪的拍了一下桌子,对着男人说:“怎么不生气!那 你小时候也没天天洗澡啊,这不长的好好的!我让你给孙子带过去!哼!”

“得得得,您说的是,给您孙子带过去!”

男人偷笑着看着老爷子这假装生气的样子,不知道是多少年没有看见过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年过去了,五岁的孩子要上幼儿园了,据说不上幼儿园的孩子上了小学都跟不上进度。

男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一个离家不近的幼儿园。 他骑着摩托车,带着孩子,每天早晨下午接送这个说话还大舌头的小屁孩。

“爸爸 今天 今天老斯嗦我了,让我去找厨房阿姨把手指头剁了!我去了,厨房阿姨差点把我抓走!(抽泣,吸鼻涕)” 这个小屁孩呢,是我啦,这是我对幼儿园最后的印象,可能厨房阿姨太恐怖了吧!把那个时候的我养的白胖白胖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养肥了再吃我!

日子一天天的过,我从幼儿园毕业了,随着毕业,这座城市发生了一些变化,那座幼儿园拆了。随之坍塌的,还有我有意识以来的第一个家。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离别,和我现在的玩伴永别。

玩伴不是指人,是一条狗,一条大黄狗。她很听话,很有个狗的样子,别人拿东西进我家没事,出去除非我们领着,不然就不让走。院子嘛,厕所在外面,我夜里很害怕,所以就叫他过来陪我。

“小黑!!过来!” 深夜里稚嫩的我蹲在茅坑上大声的呼唤她。不久 她来了,吐着舌头左摇右摆。

“我们的新家不能养这么大的狗,咱们先把她放在你大大家,过段时间咱们找好地方再把她接过去。” 女人安慰着孩子,可不知道为什么,孩子一路都很沉迷。

那天是繁忙的一天,搬家,一卡车的东西,我的头靠在车窗上,一言不发,可能是晕车,也可能是预感,我无声的哭了,就这样哭了一个多小时。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小黑,她挣开绳索,为了追我们,被狗贩子抓走了。后来因为这件事,男人还和狗贩子大吵了一架。

搬家很烦,琐碎的东西,凌乱的杂物。重新规划,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一个大杂院。男人对女人说,这是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我过两天借车给爸送回山东去吧,北京风沙太大,他身体不适应。

一间小屋,三口人,为了不违约扣钱,这样住了一年。我倒是没什么别的想法,唯一的想法就是什么时候能混入我隔壁院子那一大堆小孩里面一起玩。那是我最期待的事:认识新朋友

小学紧锣密鼓的开始了,由于幼儿园我每天都在担心厨房阿姨会冲进来把我一套带走,所以啥也没学会。等到了小学才发现小学的老师比幼儿园的温柔多了,那是个女老师,姓冯,其实我已经忘了她长什么样了,教语文的,我在她家玩过祖马(就是那个蛤蟆吐珠子的那个游戏)她很细心,因为她也有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她说我很聪明,就是不用心学。我相信这句话很多人都听到过无数遍,而且到今天都相信是真的!我就是!我很聪明!我就是很聪明!

总而言之,三年级的时候她升职了,不当班主任了,升年级组长了。

“妈,我不穿这个奥特曼的衣服!”

“为什么不穿啊,你不是最喜欢看奥特曼了吗?”

“我就不穿!我们班有个大胖子就穿这个衣服!”

“哈哈哈哈哈,你还真是小胖子嫌弃大胖子 ”随着母亲的嘲笑,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傻笑起来了!不争气!

后来我还是穿了,因为那个时候虽然我不愁吃不愁喝,可是看得出来,他们的脸上经常写满疲惫,一天四个小时睡眠的父亲,我见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夜里去歌厅门口拉一晚上黑车,第二天接着去上班。

大概是我三岁的时候,因为我的关系,开销变得大了,小厨师和服务员的薪资不够支撑一个四合院和一个孩子的即将要面临的学费。 所以他们换了工作,男人托关系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女人到了一个小百货市场弄起了柜台,卖百货。

随着一天一天的过去,生活的开销越来越大,搬家,小学学费。“买辆车去拉活吧,一晚上能赚不少呢”男人心里这样盘算着,买了他人生的第一辆车“二手夏利”。

小学三年级,那是我第一次有了虚荣心,买车的时候是暑假,我觉得车是很珍贵的东西,我平时都是做我爸的摩托车来学校,这次坐汽车,肯定不一样。

那个暑假还发生了这么一件事,那个时候北方的小孩都会打卡嘛,五毛钱一包,一块钱一包,一包五张,把对方打卡打翻就算赢了,玩之前还要问,玩真的玩假的。说实话,蘸赌我就没赢过,从那个时候打卡到现在跟朋友打麻将!我唯一赢钱的一次赢了五百,由于太兴奋了,请吃饭花六百!!扯远了,那年夏天我在我家找到了很多游戏光盘,由于平时打卡,我终于和隔壁街和后面楼房的小孩混熟了!我用光盘和楼房的小孩以一张光盘五十张卡为交换,换了三百张卡。 再找隔壁街的穷小孩以一本暑假作业一百张的价格买通他们 让他们帮我写作业。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两个小孩在我家一人把这一个桌角,拿着我的寒假作业,对着答案刚写好我的名字,门开了…………

“你干嘛呢?”一个粗旷低沉却带着一股威严的声音在我脑子里炸开,坏了,我爹回来了。

“没 没没没干嘛啊,写写写作业呢啊。”

“他俩写作业,你怎么不写啊。”

“啊,我我我………”

“我什么我!你俩 手里写的拿过来给我看看!”

就在他拿过作业本的一瞬间,隔壁街的那俩孩子嗖的一下就跑了,我从没见过人跑的这么快过!果然,先付款还是有风险的!

所以,接下来就是“咻~啪!” “咻~啪!”

那是屁股和木棍发出来的清脆的声音。

而那天父亲除了给我带来一顿打以外,还带回来一个消息,这里也要拆迁了。

接下来的一年,我们住过潮湿的地下室,住过只能容下一张床的小屋(那个小屋门口有个卖劣质零食的,现在闻到那股味道总能想起那段时间的记忆。 )住过很多人共用洗澡间的合租房,住过四周荒无人烟的小平房。

很多人说跟我聊天总感觉我要比我的年纪成熟很多,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吧,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意识到了,我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贫困,我感受得到父母再拼命给予我,别人有的我一定要有,但是从某天开始我没再张嘴要过吃的,要过玩具。 那时候,我十岁。

在学校我的印象并不是很深了,我好像喜欢坐在我后座的那个女孩,她是班长。可能是因为学习好,在我眼里是有光环的存在。我那个时候就喜欢唱歌,虽然只会几首我爸的手机铃声。每天我就转头对她唱“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 想想也是挺尴尬的,但是她总拿笔戳我,我回头跟她逗着玩,是不是能想起《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啊? 不是的 ,她他妈拿笔尖扎我!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喜欢,我只是希望能多跟她说说话。

三年级的时候,班主任换成了一个男班主任,在学校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我管他叫“最好的朋友”,甚至在食堂打饭的时候,别人跟他聊天,我都有点吃醋了,我把拉开那个小子,质问他:“你知道, 我跟他什么关系么?我俩是最~好的朋友!”

好中二啊哈哈哈哈嗝

就是我这么看重的一个人,他的爸妈跟我都很熟了,跟我说:“小瑞啊,阿杰有点营养不良啊,你要盯着他让他多吃点,啊 交给你了啊!”

新来的男班主任在一个中午,因为阿杰吃的太慢,把他的盘子直接遮了,弄阿杰一身。我很生气!但是我并没有站出来,只是连忙帮阿杰擦身上的饭。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们才十岁啊。一个年近四十的老师,拿一个孩子撒气,现在想想都咬牙切齿,可惜,我忘了那个老师叫什么了,阿杰也很多年没有联系过了。

咱们讲回班长啊,随着一次次搬家,一年年过去了,我六年级了。那天要放假了,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那天放学,我被老师留下来做值日,巧的是,班长要画板报。我很开心,我俩虽然没说话,但是这样沉默着在一个空间里,相处了很久。(俗称:幼年舔狗)

我其实早就扫完了,所有人都走了,她自己在画板报,等她画完了,我也假装收拾东西,准备走。

下午五点左右,我们一前一后走向公交站。公交站旁是一片草坪,草坪前面有一排半人高的护栏,护栏上有那种黑桃形状的尖。有的尖被人给撅走了,我就通过没有尖的缺口,翻了进去。为什么呢,我觉得,这样她会注意到我!我这个叛逆少年!哇哈哈!

结果呢,就是她没看见我,上车走了,我呢,觉得也就这样吧,没啥意思了里头。我背着个大书包,翻上了小护栏,在我两只脚都搭在栏杆上的时候,突然滑了一下,我落了下去。

周遭等车的路人很多,几乎是瞬间就把我抱了起来,放到了路边。

我站在那战战兢兢,我大概感受了一下身体,没什么异样,万幸啊,刚刚估计是落在没有尖的地方了。

就在我刚安心的时候,后面一个大叔突然叫我:“小孩小孩,你怎么流血了啊!”

我回头望自己身下一看,脑袋嗡的一下!

我整条裤子的后面都已经湿透了,我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我的两条腿麻了,所以感受不到任何异样。

我站在那,把裤子撩了起来,赫然发现,在我小肚子,腿,胯骨,膀胱中间那,有一个洞,在往外翻着白色的肉,一点一点的涌着血。

当时的我,做了一个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事情!我把食指捅了进去,末进去2/3。

(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有时间了继续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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